价格考核制度
2011-09-21 14:48:35 点击数:
核心提示:价格考核制度
海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
价格考核制度
一、“明码标价”执行情况不理想,商品标价签的填写不规范,降价商品标价签的使用和填写不规范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二、采价制度未能很好地落实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—10分。
三、采价工作不规范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—10分。
四、调价工作不及时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—10分。
五、价格投诉的处理、记录及反馈情况不规范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六、同柜台计量器具称重测量数据不能一致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七、营业前营业员未对计量器具进行校验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八、校验情况和处理记录情况不完整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九、包装好的定量商品不能符合包装上的定量要求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十、每批定量包装商品在上柜时未检验,未登入台帐。相关责任人扣除5-10分。
十一、对于物价工作规范到位的经营户、员工,在通报上予以表扬。受到顾客来信、媒体报道等其他方式的表扬,情况属实、事迹感人的,给予加分。